1968--2008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

 

 

                              因为我有你

                       

                     

                          波德莱尔:我的青春是一场晦暗的风暴,

                    星星点点,漏下明晃晃的阳光;

                    雷击雨打造成了如此的残凋,

                    园子里,红色的果实稀稀朗朗。

                                                                                                   

 

                                 

    沈蒙浑身水淋淋地闯进来。白色的雾气从他的发间、他的领际往外冒。他脸色阴沉,眼镜也雾蒙蒙的,站在我面前,像一个突兀的幽灵。毛毛被吓坏了,正在为我削的苹果咕碌碌地滚落,一直滚到墙角。我紧紧搂住她,生怕她因沈蒙的到来而受到惊吓。

    一股古怪的烟味像燃烧的马粪从他的鼻腔迅速扩散,不一会儿就将我,还有毛毛笼罩起来。我拉开了灯。

    请你给我烧碗热姜汤。

    沈蒙对毛毛说。毛毛看了我一眼,我注意到,她已经意识到沈蒙的来意,最初的恐惧已经开始渗透到她的漆黑的瞳仁,纤柔的睫毛微微颤栗。我闭了一下眼。

    是的,是我们的,一点没错。沈蒙很急迫地说着,并往厨房的方向看。生姜的芬芳正好飘传而来,沈蒙打了个很沉重的喷嚏。

    沈蒙是调查毛毛去的,他去了趟广西。听说丁红最后死在那里。死在离边境不远的一座山坳中。那个山坳终年弥漫着瘴雾。而她就在那里活了多年,跟一个老男人。

    沈蒙哽咽着,递给我一张丁红的照片。是近几年的,丁红套着件男式的汗衫,两眼深深地张望着,嘴角抿得很紧。

    毛毛从厨房出来,双手端着姜汤,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不知进退。我走上前,接过姜汤,并在她的耳边轻轻地安慰她。

    毛毛看照片的时候,沈蒙低下了头。毛毛不知道照片上的女人就是她的母亲,更不知道跟前的沈蒙竟然是她的生身之父。毛毛只知道沈蒙反对我和她好,还知道沈蒙正在搜集反对的证据。毛毛端详着照片,有点讨好似的,怯怯地赞叹道:她真的很美啊。

    沈蒙到来之前我正和毛毛聊天。一个下雨的星期天于我是最具魅力的,我喜欢有一个能够窝在家里的正当理由。毛毛一早赶来,并已炖好了一锅鸡汤。透过间隔的亮晶晶的玻璃,毛毛不断晃动着她的腰身,脑后扎束的手帕像一只闪亮的粉色蝴蝶。我感到幸福,自小惠去世后长达5年,我头一次感到幸福。我觉得一个50岁的男人所感受到的幸福与30岁时没什么两样。女人的馥馨重新降临,我的眼睛我的喉头,甚至我的胸膛和我的腹部都涨鼓鼓地意欲绽裂。而更为幸福的是毛毛。毛毛是敏感的女人,幸福远比我来得迅速来得凶猛。所以我和毛毛的相爱,是两个有情之人将所拥有的情感捧出并叠加,犹如两朵玫瑰努力伸长让对方歆享,或如两条并行的河流终于在某处获得贯通。沈蒙得知毛毛比我小30岁时所表现的惊讶是毫无道理可言的。我只是个小业主,所有的钱都用在了小惠的治病上,毛毛都清楚的,我爱毛毛,毛毛爱我。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一次感情历程而已。

    我对毛毛说,到12月的最后一天,我将步入50之门。毛毛舀了一勺鸡汤喂我,非让我先喝一点。鸡汤很可口,我报之感激的微笑。毛毛更加高兴,说以后凡是烧好东西,你必须先吃。等你吃够了,我再吃。

    这就是毛毛的心肠。我推开汤勺,再一次说,到那一天还有300个白天和300个黑夜。时光将如飞梭,呼啸穿越而去并无一丝的眷念,但我将满50,我将迈入冬季将开始衰老。我问毛毛,到那一天你多大?毛毛倚在我腿边,扳着指头说,我49,永远比你小1岁。

    这就是毛毛,自小惠之后我唯一心爱的女人。

    沈蒙第一次见到毛毛就有点异常。那一天也在下雨,我打电话邀他,并告诉他我终于有了女主人。沈蒙把一束红蔷薇递给毛毛的时候,我发现他的手哆嗦了一下。然后,当我们三人围坐品茶,他竟然又多次谈起小李庄,谈起我们在小李庄的那些日子。我觉得沈蒙的情绪有点怪异,甚至有点慌张。他悄悄问我,毛毛是哪儿人,从何处来,她的家境如何?他把小李庄与毛毛挂上了钩。在他的暗示下,我也发现毛毛的口音里隐隐绰绰有小李庄的影子。沈蒙后来还想说什么,但他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提前走了。

    之后,他多次来公司,两眼始终雾蒙蒙的,一个劲地抽烟。他突然谈起丁红的下落,说他想找她,又说他和丁红好像有个女儿,如果真的话也快30了。关于他和丁红的往事,我知道一些,但可能有个女儿的说法,我表示怀疑。那一段时间,沈蒙很伤感,烟抽得很凶,眼皮肿肿的,我怀疑他偷偷地哭过。我开玩笑,说他可能看孽债看的,太沉迷了,不能自拔。我说我就满50岁了,你只小我3岁,那些事都快30年了,是上一个时代的故事而已。即使可能有孩子,那也快30岁是个成年人了。他摇头,说一代人又长大了,30年,又可能要出事了,他说好像一直有东西在后边追着他,他有预感。

    我对沈蒙的怀旧起初并无更多的猜测,再加上我正热恋毛毛,所以总是安慰他。直到他很肯定地说我和毛毛不合适,让我马上离开毛毛时,我才发现其中隐藏着某种秘密。沈蒙在赴南方前突然哭着央求我说,千万得等他回来,因为,因为毛毛很可能就是他的亲生女儿。

    我当时真的傻了。                                      

   我认识沈蒙的那天下着大雪。颠簸了两天两夜,我们终于来到李庄,临出发前我们每人得到一张纸条,窄窄皱皱的像一张旧烟壳。上面盖着一颗通红的大印,大印底下隐约写着李庄两个字。拖我们的军车掉头就回去了,而我们却被扔下,扔在一个白茫茫的大雪之夜。李庄,就从一个陌生的符号变成了漫天大雪中的一圈围墙,和里面的几间平房。几十个学生被叫进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几张桌子拼在一起,两头各有一盏煤油灯,灯下是馒头和咸菜。公社负责人通知,在这儿中转一下,马上通通下去。                      

    我和沈蒙被分在小李庄大队。我们得知,从李庄公社到小李庄大队四十里,沿着河堤一直往北,而且当晚就得走。公社负责人很抱歉地说,本来大队要来牛车的,但雪太大......

    那年我18岁,脸上才有些红疙瘩,沈蒙小一点,15。沈蒙瘦弱,皮肤细薄而土黄,好像还有点近视。站在刀割一般的北风中,我和他如同两个盲人对视着,光想家。

    四十里路究竟多远我们两人都不清楚。对不清楚的事人们往往很麻木。等到我们迈上河堤时,才发现我们的渺小和柔弱。

    沈蒙在前,我在后,中间是一根刚刚分配的扁担,沈蒙愧疚地告诉我,他还带了一箱书。因此,我和沈蒙的行李加在一起就像一座山。我把行李往我的这头拉,于是肩膀顿时火辣辣像烙铁在烙。我咬住牙,叫沈蒙开步。

    黑夜里的河堤像一条横卧的巨兽,雄浑而桀骜,从我们的脚下直通天边。而天边又是黑黝黝的望不到头,犹如一口巨大的万劫不复的深井。我们两个弱冠少年,此时正身负重担,不得不朝着深井的深处行进。"就像一只悬着的轮子必须接触大地,这是我们的宿命。"

    沈蒙不断地滑倒,他扑倒在地我也在劫难逃。一根扁担连接着我和他,扁担是无情的。沈蒙气喘吁吁,说他完了,腰恐怕断了两截。看着撒了一地的行李我也万念俱灰,我说乡下的雪与城市的雪肯定不同。是两种东西。

   大雪黑夜阒无人迹,偶尔传来的狗叫声像冷枪射来的子弹撕裂我们的胸膛,我能够听见自己的心脏像失去控制的马达轰轰乱蹦,脚下的大堤似乎永无尽头,而且我怀疑它会猛然翻过身来,会像抖落一两羽枯草一样,将我们掀入万丈深渊。深夜的河水并没沉睡,像一匹饿狼不时发出低低的嚎叫。

    沈蒙凄然地说,把书扔掉吧。

    沈蒙打开手电筒,冻得僵硬的手就是拨不开箱锁。沈蒙就用手电筒砸,结果连唯一的光明也毁于一旦。沈蒙哭了。漆黑的天宇,随着阵阵呼啸的风声和雪片撞绞的吱叫声,沈蒙的哭声就像丧钟那样啃噬人心。我也跟着哭,温暖的泪水只能给我们带来片刻的麻痹,就迅即被淹没了。

    我建议把书埋起来,埋藏在深深的白雪里,等到晴天再来取。沈蒙犹豫再三同意了。他艰难地在前面拖拽,我跪爬在后面推,往堤边的深凹处走去,没有星点的光亮,黑夜像冰水浸透了我们的每一寸肌肤。沈蒙颓然伏倒,紧紧地搂抱着书箱。他说,就把它们和大树埋在一块儿吧,等到春天大树发芽了就一定能找到它们。

    我用双手做工具刨雪坑。我想想又说大堤上的大树很多,能记住这一棵吗。沈蒙说肯定能,万一找不着了就完了。我也说肯定能找着的,因为它们不是别的是书。沈蒙笑了,这是我认识他以来他第一次露出笑容。他笑着说,你想得真好。书也有种子的。到了春天,书也会发芽的。那么多的黑字不都是种子吗?

    把书埋进大树底下,沈蒙拉着我,要我一起跪下叩头,他说我们祈祷吧,祈祷春天的大树能记住我们。                                     

   我,还有沈蒙,已成为小李庄的农民,两个身单体薄而又一切都很陌生都很笨拙的体力劳动者。我们靠挣工分维持生存。

    春天刚刚来临,我和沈蒙被指派去接新的知青。一天记十分工,外加两毛钱补贴。真令人感动。

    沿着河堤,沈蒙说,那棵树一定在等候我们的到来。

    温煦的西南风迎面鼓动,河面闪着银色的光辉,时时漾起青草的气息,燕子精灵般剪起黑色的翅膀闪电般地划破天穹。我注意到,所有的枝桠都已绽出嫩芽,所有的皴裂都已开始痊愈。我由衷地感到喜悦,并要沈蒙看,但沈蒙仍然很沉郁,我知道,他的心里还挂念着那些书。

    新来的同伴是女的。一个叫王小惠,另一个叫丁红。她们站在一棵树下,紧紧地靠在一起。

    当我最终将小惠搂在怀里我曾问过她,你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我英俊吗,我男子气吗。

    小惠认真地想了好一阵,然后告诉我,当她认准我和沈蒙就是前来接她们的,曾经悄悄对丁红说,李庄的人怎么这么年青就做农民了。小惠说,丁红吓得不敢把行李交给你们,怕染上虱子。

    后来我又问过沈蒙,你第一眼就看上丁红了?沈蒙说那哪能呢,他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也许那一箱书就在她站着的大树底下。

    我怎么办?30年前的宿债已经朝我展开了翅膀,犹如河堤上空的反复俯冲的黑色精灵。

   沈蒙已经彻底摸清,他和丁红确实生了个孩子,而且是女儿。他说,他写了封信给公社医院的莫大夫。莫大夫早已退休了,但她说她一共为八个女知青接过生,丁红属于其中的一个,是个女孩子,生下来就满头乌发,鼻梁挺高的,当时就喊了一声"毛毛",丁红连说好听好听,就叫毛毛吧。

    沈蒙肯定地告诉我,他还有更确凿的证据。

    我是当上兵离开小李庄的,我走的时候沈蒙和丁红已经同居了,而小惠已病退回了城。

    沈蒙哭着说,"当丁红告诉我她怀孕的消息,我如五雷轰顶,我不敢想象我和丁红这两个狗崽子所孕育的生命能够生长在阳光之下。我不甘心,劝她流产,她比我还害怕,就往肚脐上拼命贴伤湿解痛膏,家里每个月给我寄10块钱,我全买了那东西。后来听说烟油子效果更好,丁红偷偷用烟叶子泡水喝。再后来又听说震动有用,我就天天压着丁红,先是晚上,后来大白天也加班,就像老牛耕田。"

    沈蒙用一种惨淡而又麻木的口吻叙述了他和丁红的那段往事,他说,做爱,在那个特殊日子,对他,对丁红,都无疑是一种苦役,一种惩罚。

    但我还不愿就这样轻易地原谅沈蒙。丁红居然死了,毛毛居然就是她生的。过去了的那个时代居然又在我的身上复活了。想到这些,我就很恨沈蒙。我愤怒地骂道,你就不会采取点措施,你也太过分了点吧。

    空虚!沈蒙喊道,你难道忘了?当我们一切的一切都已沦落为泥,都已和泥土一模一样时,我还能做什么你说!

    连最后的书都没了!

    沈蒙的绝望与疯狂,于30年后再次爆发。                                      

    自此,我就无法逃离我和毛毛之间存在的某种渊源。我一看见她,就感到眩晕。她是知青的后代,是我们在苦难中追寻欢乐时无意遗漏的一粒种子,在薄弱的娘胎里她就饱尝了毒药和碾压,而凶手就是她的父母,就是我的患难同伴。他和她,一人已经抛尸异乡,另一个却因在30多年后认出自己的女儿而重陷苦海。本来我觉得我已忘却过去,我想沈蒙大约也是如此。但过去并没有忘却我们,过去是躲藏在大雪黑夜的幽灵,在我们行将脱骨换胎迈入老境之时前来敲门。我们的后代正与我热恋,而我们的热恋并无不当。

    望着玻璃另一边喜气洋洋忙碌着的毛毛,我恍若隔世。

毛毛又做出了一道好菜。她让我倚在厨房的门边但不许进来。她兴奋地宣布这是"她的厨房"。她说男人一进厨房菜就会变味的。她的体香和菜香共同酿成了美丽的人间烟火。一个男人的幸福莫过于此,放弃毛毛就意味着另一场灾难。可沈蒙与丁红的往事已经悄然侵入,像一根沉默的老扁担,牢牢地拴住了我。

    我问毛毛,你说,究竟你从哪里而来?我想既然命运如此,我就不应逃脱。

    我的身世很复杂,非常复杂。真的。毛毛说。阴影像窗外的雨帘,密密蒙蒙地遮住了她的双眸。

    我记得有个小李庄,真的。自沈蒙提起的那天起,我就明白了,我的妈妈不是小李庄的,沈蒙也不是的,还有你,我都知道。

   那爸爸呢?我心存侥幸,虽然并无意义。

   不知道。毛毛的回答既简短又肯定,其实妈妈的事情我是后来听说的,我先后在河北、山西、福建还有其他一些地方呆过。都是山沟沟,都离城市很远很远,都很贫穷很肮脏。其余的我都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真的。

    我也许来路不明,我也许是一个野种,如果真的是那样的,那你还--你还要我吗?说着,毛毛顿时泪流满面,嘤嘤的抽泣声像无数尖锐的钢针戳扎着我的耳膜。

    毛毛是我的电脑商店的一名职工,当初她是以勤杂工应聘的。我只能雇一个报酬低廉的女工。

    你对李庄还有印象吗?

    她摇摇头。说她3岁就跟人走了。

    再想想。3岁能记事了。

   她还是摇头,然后说,好像有一条大河,好宽好宽的,河的边上还有一条大堤,好长好长的,怎么望也望不到头。

    那你到今年几岁?

   28吧,你不是一直这么算我的吗,我也就这么认的。以前我领过身份证,那上面有年龄的。

    毛毛慌慌张张地要找身份证,被我阻止了。我说,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记忆。毛毛接着说,那我还上过小学,又读了一年中学,然后帮裁缝铺打工,再然后跟人......

   毛毛结过婚对我讲过,我向她表示要娶她时她说她嫁过人,丈夫犯了杀人罪被枪毙了。

   其实我明明知道我的盘问是一场枉然的徒劳,毛毛不愿也不能返回过去,惧怕痛苦是最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对我而言,其实不也是一样。她的身世、她的年龄,总之她的一切遭遇都与我的现状、包括我的要求又有什么关系?毛毛是具体的存在,我同样是个具体的存在,她是个可爱的女人,而我是个追求可爱女人的男人,这就难道还不够吗?

    我很想说,沈蒙或许就是你的父亲,你的妈妈就是我的知青同伴。我又知道,我一旦说出这一切真相,必将关上她的今日之门,她将永远被"她的厨房"所抛弃。而我也势必跟着滑向昨天,我的今后只能停止在与现状的间隔之中。                                                                          

    因为我决心和毛毛发展下去,或者说我绝不想因沈蒙的自我救赎而把毛毛重新打入过去的冷宫,我对沈蒙说应当再去一趟小李庄。虽然过去仍在敲门,虽然历史之椅不可颠覆,但我们必须首先确定它的位置。

    沈蒙看着盈门的买主,有点担心我的生意。但我还是决定去,我写了"内部清理"几个字,贴在店门,然后拉下了金属卷闸。

    其实沈蒙更加急切,他说他一直想去的,但如果仅他一个人,他不敢。他随身带上两个沉甸甸的大包。

    你放心,这回用不着扁担了,沈蒙难得高兴地说。

    沈蒙在出版社,经常写作。在小李庄时他就开始写作了。我羡慕他,说总有一天他会成为一个作家,当时我们还记得托尔斯泰和雨果。还有巴金,赵树理,孙犁和秦牧。晚上我们躺在高粱秸做的床铺上,在鬼火一般的油灯下回忆和畅想。他就很悲伤地念叨他失落的那箱书,说没了书,就没了文化,没了文化,就没了知识。一个失去知识的人能成作家吗?他翻起身,两眼愣愣的,朝着油灯发问。

    在那时,黑夜和在黑夜中暗暗流淌的时间是我们可以无偿享用的资源。我与他经常共同浸泡在黑暗的深夜里,感觉就如同在浸泡温泉。我安慰他说,那么就写日记,写日记总可以了吧。写日记是不需要书的。我壮着胆子说,我也学着写,然后换着看。可以吗。

    我伏在灯的一端,他伏在另一端。渐渐的,灯火就变亮了,一轮温黄的光晕里,我们好像又成了学生。

  当我把我所写的一段话递给他,他看了以后就问,这是你的心里话?

    我写出的无非是一些豪言壮语,但并不觉得哪里不对。我说,应该是呀,如果说这不是我的心里话,那我的心里就空荡荡的了。

    他把他写的递给了我,他写下了那个从公社前往小李庄的风雪之夜。巨兽般的大堤,刀剜般的痛楚,两个迷途羔羊般的少年,还有书,书的厚重以及它们的埋葬。

    从那篇日记起,沈蒙奠定了我心目中作家的地位。但随着我们农活的熟练,日记变得间隔了,我即便难得写一篇,也以当日的劳作为内容,比如学会了耙地,学会了扬场,学会了一句骂人的方言,学会了偷偷用火烤青麦当夜餐。然后我就什么也不写了,日出日落照例循环,简单重复的日子是无须记录的。沈蒙给我看他的,我也懒得睁眼,我问沈蒙,你干嘛想当作家呢,你是农民。

    小惠丁红的到来重新唤醒了我们的城市感觉,准确地说,是城市学生的文化感觉。我爱上了小惠而他恋上了丁红。她们是城市的学生,我们也是,我们先成了农民,但我们必须追赶。文化是一种追赶行为。

    那条河堤好像刚刚浇了柏油,黑乎乎的还有点发粘。连绵不绝的手扶拖拉机像逃圈的牲口狼奔豕突到处乱闯,浓浓的黑烟好像有意与黑柏油路相映衬似的,顶在我们的头上。

    泥浆没了,但蓝天也没了。我多少有些惆怅。沈蒙不说话,两眼出神地望着堤边。又是一个春天,早年的大树依然挺拔,默默无语地俯视着脚下苏醒的河流。我让开出租的司机慢一些,我想发现熟悉的景观。

    沈蒙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

    我又向司机打听小李庄的人,司机说他能认识村长,村长叫李向东。我摇头,沈蒙也摇头。

    实际上,我们最熟悉的,莫过于身边的这条河了。它已从寒冬醒来,但仍旧带着懒洋洋的倦意缓缓地往东流淌。

    到小李庄的第二年初冬,我和沈蒙上了河工。上级说要把这条河再挖一挖,要宽一倍,夏天要能开兵舰,冬天要能开坦克。

    河堤在一夜之间就布满了窝棚。齐肩高,每棚睡8个人。我和沈蒙还分得了一辆独轮车和两把铁锨,两者都是崭新的。

    挖河是异常壮观的一场战争。河堤河谷密密麻麻成千上万的黑色的人头始终在缓慢地蠕动,所以看上去就感觉人很像蚂蚁,人的劳动与蚂蚁的劳动形同一色。但人有声音,高亢的号子声繁盛的喧嚣声独轮车的摩擦声碾压声澎湃交响,冲遏行云。我,还有沈蒙,每人一件黑棉袄,一根粗麻绳紧紧地束住腰部,还像抬扁担那样,他在前面拉,我掌车把在后面推。我们试图记住由我们推上来的每一车土,因为我们感到等到大河变宽的时候,那里有我们掘出的一厘一分。

    开工当天,我们饱餐了一通死猪肉熬粉条。死猪肉是暗绿色的,不论肥瘦都是暗绿色,之间几乎没有界线。还有一大盆米饭。农民李元财悄悄指点我们,第一碗饭不要盛满,这样就可能争得第二碗。他还说,肉都沉在盆底,千万不要在上面搅,要把筷子叉开,贴着盆边直往底戳,最起码能捞到一块,说不定运气好了能弄两三块呢。他说这些时既诚恳又得意。

    李元财代表小李庄疼爱着我们,使我们获得了必要的热量。

    快到小李庄了。我说我们去找李元财吧。

    找不到当年的方向,我们必须打听。没人认出我们,我们同样看不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但街道多了,两边都是店铺。一个模样有点像学生的少年闲站在路边,我问他,还知道小李庄的知青吗?他懵懵地张着嘴,甩了一下披脸的长发,我发现他的脸上也开始冒出红疙瘩,但神情很闲散。

    知青?他自言自语复述了一遍。突然他笑了起来,说你这人真逗,什么知青,明明叫至爱亲朋嘛,哪,就在那边。他殷勤地指着不远的一块牌子说。我顺着看去,是间录像馆,招牌上写有香港言情大片--至爱亲朋。我哑然失笑。小伙子说,快去吧,连轴放映,全是香港的,刘德华张学友郭富城黎明四大天王想看谁就有谁,还有周润发周星驰周海媚呢。

    一个卖冥钱的老太太最后犹犹豫豫地说,怕就是李老瞎吧。他家在那边。她指着一幢红色的小楼说,他的孙子是村长呢。

    红色是真的,但小楼并非别墅,是屋顶上又摞了一层而已。

    我们认出了他。但他眼已瞎了,坐在门前竹椅上茫然四顾,一匹苍蝇叮在他的额头上。他问我们,是找向东的吧,他在村里谈开发呢。

    你们就是来买地搞开发的吗?咱就不信咱这地儿能开出什么发来。

    沈蒙插上去,问你还记得知青吗。李元财愣住了,好长时间没说话。然后他想站起来,并伸出手,想摸我们。

    这时进来一个人,看打扮接近30岁,想必就是村长,李元财的孙子李向东了。我赶快说明了来意,我注意到李元财已经回忆起我们,马上抓住我。而我也想直接与李元财对话。但李向东一把拦住了老人,并把老人几乎以塞的方式弄进一张藤椅里。他转过头,迅速掏出了他的名片,我才意识到,在我们和李元财之间,还有存在着一个别人。

    李向东先看了我的名片,猛然高呼久仰,并随之热烈握我的手。总经理总经理,有失远迎有失远迎。然后他又向沈蒙要,沈蒙说我没带。他又问沈蒙在哪里发财,沈蒙告诉他,他是个写书的。李向东仍然很客气,说写书好啊,大记者大作家捧谁谁红啊。

    李向东要领我们去村委会,说刚刚装修过,一般化一般化,但比家里强。我说我们是顺便来看看你爷爷的,别无他意。但李向东说你们都发达了这我知道,但也不能忘了乡亲们啊。

    村委会虽是一排新房子,但确实很简陋,一盆红艳艳肥腻腻的塑料花放在新打的长桌中间,几只玻璃杯里的茶渣深浅不一,地面上烟蒂和痰迹星星点点。

    李向东又招呼了两个人,一起坐下与我们谈,不停地撒着香烟。

    李向东照小本子宣传了小李庄的经济、人口、地理现状,然后很诚恳地说,欢迎你们来投资来开发,这里毕竟是你们的第二故乡嘛。

    我和沈蒙互相望了望,脸上都涌出了涕笑皆非的尴尬表情。沈蒙干脆低下了头。我连忙解释,我们是过去的知青,离开这儿20多年了。又说我只是开了个小店,跟你们街上的差不多。但李向东不相信,说你们城里的小店,放到小李庄就是一个超级大公司。他不容我们再解释,说最近乡里又出台了一套开发政策,顶顶优惠了,一亩地才2千块。他还说,村里他说了算,你们知青回第二故乡投资,还可以再优惠500。现在城市污染严重,在这儿盖上花园别墅,还卖给你们城里人,星期天就下乡,钓钓鱼,种种花,练练气功,刘文彩也比不上了,对吧。

    对了,投完资,再请这位作家记者先生弄一篇报告文学什么的,让咱们小李庄上上报纸,咱们小李庄还是30年前上的报呢。

    沈蒙直眨眼,额头上汗涔涔的,脸也黄蜡蜡的。

    我毕竟是个生意人,懂得他的心理,就说我们先考察考察再说吧。

在小李庄,我们只认识李元财。                                   

李元财说虽然他瞎了,但凭耳朵就能找到我们当年住的地方。严重的白内障隔断了他对我们的视觉,但他仍然一直用眼睛望着我们。

    我记得他是很能喝酒的,想给他点大麦冲。他说那酒早没了,随便喝点吧。

    这家饭馆叫四海大酒店,熙熙攘攘的,但除了李元财没发现别的熟人。李元财问我们可听得到哗啦啦的声音。他指着左边的墙说,闹哄哄的那个地方就是你们的屋基呢。

    左边是落地的大玻璃,外面大约50米处有一群很热闹的人。

    咱就不信咱这儿能开什么发。那就是什么开发区。向东这个鬼孙子真是鬼迷了心窍,搞什么开发,屋平了,坟也平了,活人死人都没了安身之处,够惨了。李元财喝着酒,不断地指指戳戳骂骂咧咧。

    一群人越来越多,我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处露天溜冰场。李元财又骂了起来,说刨了整一年也找不着个开发的主,没哪个冤大头。这不,只好租给人搞什么鬼溜溜,说是穿上带轮儿的鞋在洋灰地上嘛事不干光绕圈圈玩,真是吃饱了撑的。

    我很想找出我和沈蒙生活了七八年的准确位置,但眼前的一切都很恍惚,几十个人绕在一起左突右蹿的,令人目眩。

    沈蒙说他找着了,他指着一个长高个的的舞者说他的脚下就是我们放床的地方。长高子的确引人注目。两条长腿一条着地而另一条却悬在空中,像一只高大的仙鹤。而且我发现他的两只手也套着旱冰鞋,他金鸡独立的一小会儿,赢得了一阵喝彩,然后他又倒立起来,用手代脚,并试图取得同样的飞翔效果。但他失败了,只好恢复用脚,但周围的喝彩不愿意,一阵高过一阵的呐喊催促他再次倒过来。他又一次尝试,但还是失败,好像每次都是在他就要稳住的那一刹那轰然摔倒的。

    连李元财似乎都觉得那边的异常,喟然叹道,人哪,总是盘算着新花样呢。

    但是我们还是有所发现。原来墓莹密集的乱岗上已经圈起了几处围墙,几台推土机眦着雪亮的钢牙来回奔跑,还有一些显然是城市来的人在丈量地块。我记得那里原先是人迹罕至的,只有死婴和野狗出没。

    还得回到过去。沈蒙说,得问问丁红了。

   沈蒙咒骂自己的懦弱,尽管现在他又成了一个作家,一个真正靠写作生存的人。他说他搞大了别人的肚子而没勇气承认自己的责任,其行为构成了一桩罪行。他说得非常肯定,他说丁红万般无奈地告诉他孩子仍然在肚子里的时候,他当时竟然产生了要杀死她的欲望。

    "但我不能,什么事也做不了,面对一个狗崽子的灾难,另一个承担着责任的狗崽子最终选择了逃跑。"

    "那一瞬间的念头永远是一道黑色的闪电,终生在我的心头爆裂。"

    沈蒙欲哭无泪,额头上的血管蹦蹦直跳。

    我想我之所以能够得以避免沈蒙式的苦难,完全由于某种巧合。因为小惠她有病。否则我俩的下场绝不会两样的。

 李元财一听丁红,就立时箴默,脸上的皱纹凝聚起来,仿佛凝固的爆炸放射波。                                                          

   我和沈蒙在第10生产队,队里把我们的知青之屋建在西北角。屋后是一片坟场,墓莹上长满了枸杞和一些无名的灌木。一到秋天,枸杞便结出鲜红的果实,一串串的,如同凝结的血珠。再往下去,还有一口水井,当地称为龙井。井水很甜很甜,清纯得几乎看不见,我们便从那儿取水。

    龙井很大也很深。站在井沿,就有一股冰凉的冷风往上逼,但取水却非常艰难。沈蒙背着井绳,我挑着水桶。井绳大约有20斤重,我站在磨痕累累的石沿上提水,沈蒙把井绳拴在腰间,我每提一把,沈蒙就得原地绕一圈。万一我因膂力不支,水桶坠着井绳突然滑落,沈蒙就得拼命挺住。他做轱辘,我转轱辘,一担水取上来需要40分钟。雨雪天路滑井绳也滑,我们就克制不喝水。实在迫不得已,我们就得用上足足的半天工夫。返回的路上,我挑担,沈蒙就在一旁监视,不断吆喝我脚下留神,别洒了。

    我们因自己取水而赢得了乡亲的尊敬,我18岁,沈蒙才15岁。我们那时的身躯仅像瘦弱的小鸡,四肢像残秋的芦苇。

    丁红与小惠也需在此取水。她们与我们紧邻,在9队。但她们住在仓库里,取水的路途比我们还要远。我们就是在取水中与她们真正地相识、并在帮助她们取水的过程中好上了。

    女孩子更离不开水,何况她们还固执地保留着城市的某些习惯。每次她们两人去取水,就与我们相约。渐渐地,当我们不需要取水或她们需要时,她们就喊一嗓子,意即要我们帮忙。

    与她们在一块儿,我们就干劲十足,沈蒙照例当轱辘,我照例站上井沿。沈蒙绕圈子时的动作变得很讲究,似乎更加圆更加快,而我也格外卖力,满满的水桶似乎也轻快了许多。

    后来有一阵子,只丁红一人前来,小惠病了。于是我们不仅帮着取水,而且还帮着挑水,一直挑到她们蜗居的仓库。以后就隔天一次送水上门。对我对沈蒙,这才是令人愉悦的劳动。   

    这也是我无法谴责沈蒙的根源。相对于沈蒙令人揪心的感情泥沼,我充其量只是个偶然的幸运者而已。

    李元财老泪扑簌,告诉我们丁红是个苦命的丫头。他一只手抓住我,另一只则指向西南的天空一角,叫我回答那是什么地方。

    初春的柔风温水一样吹拂过来,我默然仰首,碧水蓝天,关山万重,丁红,你可好吗,你的毛毛,还有沈蒙,就在我的身边,那么,你为什么不能随风而来呢。                                         

    (30多年之后,我读到一首诗。诗中说:尽管向你的深渊走去,如果有人在天暮之时仍然向顶峰出发,他会为你燃亮更高处的灯。

    但愿在那遥远的天国之上,有人为丁红擎举一轮光辉。)       

    沈蒙说一定要亲眼去看看9队的仓库。他说,我应该为自己凭吊。自李元财讲述了丁红的遭遇之后,沈蒙一直很阴郁,绝口不提丁红。我想我能够理解,人一旦重回过去,就失去了发言权。

    路过溜冰场时,我发现有些人穿上了沈蒙带去的那两大包衣服。那个驼鸟一般的长高个子的身上吊着一件绿色的西装,那是沈蒙过去常穿着的。现在像一块绿色的旌幡由他而在风中招摇。我再次问,这里原先是什么地方?

    长高个子很不情愿地停下他的舞蹈,他说过去的事得问他爷爷,他只晓得这里即将盖一幢厂房,他正等待招工。他又看我们了一会儿,好像想起来了,有点兴奋地告诉我们说,记得有一间破屋,我们就在里面撒尿。

    拉屎吗?我的心脏抽搐着。

    那当然,拉,怎能不拉呢。有尿就有屎嘛。

    长高个子洋洋自得,原地转了一个圆弧,就像沈蒙当年在井边那样。

    9队的仓库里正在举行一场麻将大赛,迷漫的烟雾里黑压压的人头像一些浮在水面的葫芦,偶尔有眼白闪出幽幽的青光。搓牌的声音会猛然响起,吓得我们心惊肉跳。但选手们却怡然自得,好像正在度假。

    我递出一支烟,问老板娘,这里曾经住过的人你还记得吗?

    老板娘约40岁,应该知道她们的。我怀揣着最后的希望。

    她回忆的过程非常刻苦,用去的时间足有3分钟。她掐灭了烟蒂,说,大概做生意去了吧,好多人都跑出去了,贩大枣的贩狗肉的贩青蒜的贩红椒的贩黑书贩黄片的行行都有,还有人在北京上海替人桑拿了呢。那个叫什么红的,好像就是替男人桑拿了去了。

    老板娘很神秘地笑起来,手上还趁势做了一个很下流的动作。

    找到了吗?我们的当年?我自嘲地问。

    当你归来你将成为陌生人。沈蒙思绪飘远。

    但又何必重新品尝呢。我劝慰沈蒙,同时也告诫自己。我说,我们曾经作为知青,这就够了。如果让我客观地评价,我只能说,那是糊涂人在糊涂的年代做的糊涂的事。是一团生命之树上青春泥浆。

    蜷在四海饭店的三楼上,我们抽了整整一夜的烟。曙光像一面巨大的镜子高悬在河的东方,小李庄早已醒来,楼底下传来吃早茶的吆喝声,外出的早班车正在鸣笛准备出发。我告诉沈蒙,我一点也不悃。他说他也一样,凌晨时有那么一小会儿头晕目眩的,但现在好了,都过去了。我对沈蒙说,丁红和毛毛是你的青春悲剧,但其实也是我的,是我们共同的。但无论你我都承担不了任何的罪过。毛毛能够重新出现并活在我们身边,这本身就是天意,而天意是神圣的。因此,我郑重地请求沈蒙,请求他同意我和毛毛的结合。

    "我将向毛毛求婚,而希望你能够理解。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   

    毛毛打来了电话,手机里的声音奏响在小李庄晴朗的天空里,像一首欢乐颂。

    我迫不急待地告诉毛毛,我马上就赶回来。她有些焦急,说你怕生意?我说,不!是因-为-有-你。

    毛毛随之爆发出春雨般的欢笑。

    但接下来她只一个劲地说,她自作主张打开了店门,她说这两天生意特火爆,库存快没了,而客户分分钟要提货,所以就又自作主张发了传真,让厂家立即发一批。

    她一句也没问我们的小李庄之行。

    她只是怯生生地问我,她这样做可以吗?

    后记:

    我下乡时正好18岁,与我同行的还有一人,当年他15岁。前些日子传来他已下岗的消息。就像我们40年前都得下乡一样。但我们都还活着,虽然活得很艰辛,并常常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们这一代人正以过去的身份活在现在。但活着就足够了。因为我们只要活着就足以能喂养我们自己,所谓的现在不正是靠过去才活着的吗。因而我坚信,拥有艰辛人生的我们正是我们的未来。30年为一代,毛毛就是这一代,但我们的陈旧与毛毛的崭新是连续的,所有的未来都和今天血脉相通,而所有的过去都已化为今天的基因。卡夫卡说:任何不能在活着的时候应付生活的人都需要用一只手来挡开点那笼罩着他命运的绝望......但他可以用另一只手草草记下在废墟中看见的一切。

我无力帮助我的同伴就业,但愿我阵阵发痛发热的心跳能够传导于他--我们还在路上。